伦理经营
乐天免税店 伦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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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顾客的保证
尊重顾客 / 满足顾客
/ 信赖顾客 -
员工的保证
遵守规则 / 诚实地执行职务
/ 相互尊重 / 管理信息及保安 -
对合作公司的保证
公正的交易 / 同步成长
/ 禁止非伦理性行为 -
对社会的保证
健全的企业活动 / 社会贡献
/ 环境经营 / 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
乐天免税店追求公正、透明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经营,发展为与顾客一起的全球性最佳企业。
为了做到这些,我们在此制定所有员工们随时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伦理纲领并希望能够实践其项目。
[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 目的 ]
- 1. 这个纲领的目的是为了乐天免税店的员工定制正确的行动与价值判断标准,通过贡献于伦理经营实践意识的强化来准备并促进伦理经营活动的骨架。
-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
- 1. 本纲领把执行乐天免税店业务的所有员工和合作公司及在公司内常住工作的合作公司职员作为对象。
- 第三条 [ 组织 ]
- 1. 为了此纲领的适用,可以保留额外的伦理委员会。
- 2. 执行本纲领的主管是伦理经营部。
- 第四条 [ 适用 ]
- 1. 对于发现的本纲领相关的不正之风,会以人事委员会规定处理作为原则,并且没有在规定中明示的项目可以额外地定制在此纲
第二章 对顾客的保证
- 第五条 [ 尊重顾客 ]
- 1. 把顾客的所有判断及行为作为最优先标准和经营活动的首要价值,保护顾客的权益。
- 2. 时刻要尊重顾客的意见并理解顾客,创造出有助于顾客发展的价值。
- 第六条 [ 顾客满足 ]
- 1. 提供最佳的制品和服务并尽最大努力最先被顾客选择。
- 2. 要正确地把握顾客的要求,应对、处理不满和建议事项要迅速、正确。
- 第七条 [ 顾客信赖 ]
- 1. 不把虚假或夸张信息提供给顾客,只提供正直、正确的信息。
- 2. 只告诉顾客真实的话,必须遵守与顾客的保证。
- 3. 顾客的信息绝不能对外流失,并且除事前约定的业务以外不能使用。
第三章 员工伦理
- 第八条 [ 遵守规范 ]
- 1. 要遵守现行法律在内的社会各项法规、规范、寺规、高伦理价值观来正直地行动。
- 第九条 [ 诚实的执行职务 ]
- 1. 正直、透明地执行所有职务,为树立公正的企业文化而尽最大努力。
- 2. 所有信息的记录和报告要以正确、正直的态度来执行,并且不能伪造文件和计数、虚假报告。
- 3. 好好地保持并管理公司的财产,不能因个人原因而任意使用。
- 4. 没有得到公司的允许,不能双重就业。
- 5. 通过与同伴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和顺利沟通来提高业务的效率。
- 6. 不能接收妨碍公正性的金钱、礼物、款待、接待等所有形态的经济性利益。
- 7. 不能由于员工的红白喜事而给职员及合作公司等过度的负担。
- 8. 虽然尊重个人的参政权与政治性思想,但不能在公司内进行政治活动,并且不能把公司的资金、设施、人力等用于政治性目的。
- 第十条 [ 自我开发]
- 1. 制定适当的成长目标,通过不断地自我开发、不停地努力来成为符合自己目标的人才。
- 2. 上司要考虑下属的才能和素质,帮助提高能力。
- 3. 公司要提倡员工们不断自我开发,并积极支援提高执行业务所需要的能力。
- 第十一条 [ 相互尊重 ]
- 1. 员工们要相互尊重,建立健全的同事关系,并为打造相互理解、协助的职场而努力。
- 2. 不能按照学历、性别、宗教、年龄、人种、国籍来区别对待。
- 3. 不能组织内组织引起抵触情绪的派别及私人组织。
- 4. 不能做性骚扰、语言暴力、暴力等妨碍健全同事关系的一切言行。
- 5. 职员相互间不能进行金钱交易或共同投资。
- 第十二条 [ 信息及保安管理 ]
- 1. 在没有事前许可或认可的情况下,禁止将内部的知识财产或机密信息泄漏到外部或对第三者开放、提供。
- 2. 不能利用在职务上获得的内部者信息来使个人、家人、朋友得到不当利益。
- 3. 由于知识产权是公司的基点,所以要彻底地保安管理。
第四章 对合作公司的信赖
- 第十三条 [ 公正的交易 ]
- 1. 与合作公司进行的所有交易要根据透明、公正的原则来促进。
- 2. 给合作公司提供公正的参与机会,公平地提供交易所需的信息,并关于交易条件要进行充分地协议。
- 3. 遵守公正交易相关的法规。
- 第十四条 [ 追求相互发展 ]
- 1. 认知为为共同的利益而一起的同伴,通过坚固相互信赖与协力关系来追求相互发展。
- 2. 通过合法性支援来强化与合作公司的竞争力,并追求共同的发展。
- 第十五条 [ 禁止非伦理性行为 ]
- 1. 禁止接受合作公司的金钱、款待、接待或便利提供等。
- 2. 禁止对合作公司做利用优越位置的非伦理性行为。
第五章 对社会的保证
- 第十六条 [ 健全的企业活动 ]
- 1. 尊重国家及社区的法规和正确的社会性价值观,执行合理、健全的企业活动。
- 2. 排斥阻碍健全企业活动的不正之风。
- 第十七条 [ 社会贡献 ]
- 1. 确保员工们健全的社会活动及对服务活动的参与,通过积极奖励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 2. 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通过社会性、文化性活动来贡献于社会,并尽最大努力来进行符合社会规范的经营。
- 第十八条 [ 环境保护 ]
- 1. 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 2. 带头防止及改善环境污染,并为防止资源浪费而做出最大努力。
- 第十九条 [ 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 ]
- 1. 遵守与安全相关的国际标准、相关法令、内部规定等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 2. 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及为了发生灾害时做出迅速的应对,定期进行有关教育和训练。
- 3. 持续实行对各种设施的定期点检。
第六章 对违背规范的处理
- 第二十条 [ 举报违反事项 ]
- 1. 发现违背伦理规范的行为或者被第三者接收时一定要向公司举报。
- 2. 公司要为举报内部不正之风的举报者保密,防止由于举报而受到不公正待遇。
- 3. 对于报复举报人的人员,要在司内规定的范围内加重惩罚。
- 第二十一条 [ 对违反人员的处理 ]
- 1. 如果发现违反伦理规范事件,相关部门要把此事的相关文件及调查内容以书面方式交给主管部门。
- 2. 主管部门审核相关事实后委托召集伦理委员会或人事委员会。
- 3. 对于牵连的合作公司,考虑其事件的轻重来决定适当的措施,并对于公司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七章 伦理委员会
- 第二十二条 [ 伦理委员会的组成 ]
- 1. 伦理委员会的组成与选拔要适用人事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三条 [ 伦理委员会的举办 ]
- 1. 发现相关职场伦理的不当之风时,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要立刻把相关凭证及具体事实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员会主管人员。
- 2. 委员会主管人员要检验接收的事项并决定是否要召集伦理委员会。
- 第二十四条 [ 奖赏及惩罚 ]
- 1. 公司可以对伦理经营活动有功劳的人根据伦理委员会或奖赏委员会的意见来给予奖赏,并且奖赏的程度与步骤要遵从公司的相关规定。
- 2. 对于违背伦理规范的员工,可以根据伦理委员会的审议来惩罚。惩罚的等级及有关处罚项目要遵从公司的相关规定。
附则
- 第一条 [ 执行时期 ]
- 1. 此纲领从2012年03月01日起执行。(12.3.1修订)
- 2. 此纲领从2015年03月01日起修订并执行。
- 3. 此纲领从2015年11月01日起修订并执行。
- 第二条 [ 解释标准 ]
- 1. 如果此纲领中没有规定或者解释有争端时,要遵从伦理委员会的解释和决定。